对录取不报到考生档案材料如何处理? 答:已被录取的新生,应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,对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对于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档案,学校于当年11月底前退回市高招办,市高招办登记后通过区县高招办退回原报名单位。